跳過廣告...
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人壽公告處分AntinInfrastructurePartnersIV-CSCSp等4檔基礎建設基金
富邦金
發言人:韓蔚廷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6636-6636
符合條款:第24款
字級:
A+
A-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AntinInfrastructurePartnersIV-CSCSp等4檔基礎建設基金 (2檔美元基金及2檔歐元基金)
2.事實發生日:114/04/24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無交易數量,無單位價格,總金額約185百萬美元及312百萬歐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ASFFlorence,L.P.,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本交易處分利益約38百萬美元及92百萬歐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本公司於事實發生日決議處分AntinInfrastructurePartners IV-CSCSp等4檔基礎建設基金,總交易金額約185百萬美元及312百萬歐元,尚需依 合約價格調整機制進行調整。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據買賣合約約定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基金管理公司出具之淨資產價值(NAV) 、外部顧問提供之次級市場交易價格報告及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依本公司核決權限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金控:無 人壽:無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佔金控:30.69%,36.46%,不適用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CampbellLutyens&Co.Ltd 經紀費用:依委任合約約定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保險法之規定,為壽險資金之運用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瑞泰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李昌旻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6489號
25.其他敘明事項: 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網站之報價皆為延遲資訊,僅供使用者參考用不做為投資建議,本公司不對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與即時性負任何責任。
台股資料來源以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為準;美股報價由TradingView提供,使用本網站資訊服務前,請您詳閱服務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