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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Morning Call
公告本公司公開收購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
大聯大
發言人:袁興文
發言人職稱:副總
發言人電話:(02)2191-0068#85268
符合條款:第38款
字級:
A+
A-


1.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日期:民國(下同)114年4月23日
2.公開收購人之公司名稱:大聯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或 「公開收購人」)
3.公開收購人之所在地: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9號22樓
4.被收購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公司名稱: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468, 下稱「華經公司」)
5.被收購之有價證券種類:華經公司普通股
6.公開收購期間:自(臺灣時間)114年3月5日上午9時00分至114年4月23日下午 3時30分止(下稱「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
7.以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達到預定收購數量為收購條件者,其條件是否達成: 收購條件均已成就。 本公司公開收購華經公司普通股,截至114年4月23日,累計應賣股數達 33,348,481股,已超過最低收購數量33,340,281股。另本公司於114年4月14日取 得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114年4月11日公製字第1141360131號函,公 平會不禁止公開收購人與華經公司結合。據上,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並已 於114年4月14日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2款規定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且於翌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
8.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實際成交數量:
(1)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33,348,481股
(2)實際成交數量:33,348,481股。
9.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五個營業日(含第五個營業日)以內撥付。 如發生天災或銀行匯款系統異常等不可抗力情事時,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凱基證券」)得至該等不可抗力情事消滅後執行之。
(2)方法:公開收購人已於114年3月4日將本次公開收購給付現金對價所需之資金上 限總計新臺幣892,025仟元整,全數匯入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 並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五個營業日(含第五個營業 日)以內,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予集保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 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一營業日,以 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集保結算所或應賣人所提供之應賣人地 址,匯款金額/支票金額之計算,係以應賣人成交股份收購對價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 納之證券交易稅、匯費/郵資、集保/券商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計算至新臺幣 「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
(3)地點: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收購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匯入應賣人留存 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寄交集保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10.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凱基證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五個營業日(含第五個營業日)以內 撥付。如發生天災或銀行匯款系統異常等不可抗力情事時,凱基證券得至該等不可抗 力情事消滅後執行之。
(2)方法:應賣股份已撥入凱基證券公開收購專戶者,由凱基證券之「凱基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
(9203)059600-8)撥付至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 保管劃撥帳戶。
(3)地點:凱基證券 臺北市明水路700號
11.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不適用。 本公司公開收購華經公司普通股股份,截至114年4月23日止,累計應賣股數達 33,348,481股,未達預定收購最高數量35,681,000股,故無應賣有價證券數量超 過預定收購數量,致應賣人應賣股數無法全數賣出之情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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