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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事宜
捷博
發言人:張裕旻
發言人職稱:協理
發言人電話:(03)550-9455
符合條款:第9款
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4/04/23
2.發生緣由: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3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30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中華路340-15號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4年05月02日起至114年06月30日止 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六、114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3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113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 (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修訂「背書保證之管理」案。
(5)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之管理」案。
(6)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7)廢止「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
(8)股票申請上市(櫃)案。
(9)通過初次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公開承銷, 擬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案。 (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及提名之期間 自114年04月24日起至114年05月03日止; 凡有意提案或提名之股東應於114年05月03日下午4時前送達, 並述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 『董事(獨立董事)提名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送達本公司。 受理處所為新竹縣竹北市自強南路8號5樓之9(本公司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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