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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
英格爾
發言人:施佩青
發言人職稱:財務副總
發言人電話:03-2121199
符合條款:第9款
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4/04/22
2.發生緣由: 股東會開會日期及地點:訂於民國114年6月23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整,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36號R樓。 本公司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如下: (一)時間:114年6月23日上午九時整。 (二)地點: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36號R樓。 (三)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3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2、承認事項:
(1)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3、選舉事項:增選二席董事案。 4、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四)停止過戶期間:114年4月25日至114年6月23日。 (五)本公司將增選二席董事,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一及本公司章程第12條規定, 本公司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事及股東 提案權相關公告。 提名(案)受理期間:114年4月11日起至114年4月21日下午5時止。 受理股東提名(案)處所:英格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36號五樓)。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4年4月24日(星期四) 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100003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 戶手續,郵寄掛號者以114年4月24日(星期四)郵戳為憑。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 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66365566)。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 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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