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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皇田
發言人:許竹如
發言人職稱: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06)2331088-2900
符合條款:第35款
字級:
A+
A-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1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752,143,17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4/22~114/06/2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5.00~7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0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擬實施本公司買回庫藏股案,提請討論。 說明:一、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 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內容如下: (一)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二)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三)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752,143,171元。 (四)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14年4月22日起至114年6月21日止。預計買回1,500,000股,佔本 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00%。 (五)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45元至70元,惟若買回期間內,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 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六)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二、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00%,並且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業已考慮公司財 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是否可行,提請討論。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14年4月21日第一次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 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1,5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2.00,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 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2.5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 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六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皇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 公司財務之影響係在合理範圍之內,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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