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廣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美國大學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簽訂「T細胞強化技術」的獨家授權合約
順藥
發言人:劉乃菁
發言人職稱:新藥開發處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02-2655-7918
符合條款:第10款
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4/04/2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The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atChapelHill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4/2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於112年底即與The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atChapelHill (以下稱UNC),就其發明之「T細胞強化專利技術」,簽訂專屬選擇權協議, 進行強化版T細胞產品的開發及實測。免疫細胞療法雖已在血液腫瘤的治療上 取得亮眼的成績,然而,如何提高細胞療法的安全性及有效性,並拓展應用 到實體腫瘤或其他適應症上仍是迫切須要解決的問題。為克服這些問題,經 過評估之後,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UNC專屬授權,取得「T細胞強化專利技術」 之全球權利,授權後本公司將有權於全球研發、製造、取證、銷售含有此技術 之T細胞產品,如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CART)。
(2)本公司將依約支付UNC簽約金,後續按研發進度支付管理費、里程碑金、產品 上市後按淨銷售額比例計算之權利金,及一定比例之再授權金。依雙方約定, 將不揭露合約授權條件,惟相關金額會在往後財報按規定認列及揭露。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及保密條款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及保密條款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專屬授權取得的「T細胞強化專利技術」經證明可透過不同原理增加T細胞之有效性, 臨床上有很高醫療需求且深具商業潛力。本公司自UNC引進該專利技術,預計將結盟 其他T細胞療法公司合作開發強化版新型T細胞產品,一旦未來臨床研究獲致成功或 成功對外授權,將可挹注本公司獲利。
10.具體目的:強化本公司於新興再生醫療產業的佈局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 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網站之報價皆為延遲資訊,僅供使用者參考用不做為投資建議,本公司不對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與即時性負任何責任。
台股資料來源以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為準;美股報價由TradingView提供,使用本網站資訊服務前,請您詳閱服務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