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433號11樓(樂天國際商業銀行1104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案。
(二)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討論本公司第三屆董事長暨獨立董事報酬案。
(三)討論解除本公司第三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一)本公司第三屆董事選舉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本公司自114年4月18日起至114年4月28日止
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除外)受理股東提案,
受理提案處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433號11樓(樂天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電話:
(02)55692688。
(2)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自114年4月18日起至114年4月
28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除外)受理股東之書面提名。本次應選名額為
董事八名(含獨立董事三名),受理提名處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433號11樓(樂天
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電話:
(02)55692688。
(3)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超過百分之五者,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持股超過
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1個百分點者,亦同;持股超過10%、25%或50%者,均應
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請參考銀行法第25條及第25-1條)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