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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山太士
發言人:吳學宗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03-5550999
符合條款:第44款
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4/03/24
2.公司名稱: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3年度期末待彌補虧損為31,688,295元,擬以法定盈餘公積16,799,961元及 資本公積-普通股股票溢價14,888,334元彌補虧損,彌補虧損後剩餘虧損金額為新台 幣0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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