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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必應
發言人:張瑞娟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27940259
符合條款:第51款
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4/03/18
2.公司名稱:必應創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2)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臺 幣68元,實收股款為新臺幣612,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3)茲訂定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14年03月18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預定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為114年03月21日。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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