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新光銀行公告暫緩對關係人捐贈案(補充112/11/01公告)
新光金
發言人:林宜靜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3895858
符合條款:第43款
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2/11/20
2.捐贈原由:捐贈財團法人台灣自然保育基金會,指定用途作為 「臺灣原生植物保種系列計劃」經費使用。
3.捐贈金額:新臺幣2,000,000元整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台灣自然保育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茲因於112年11月20日接獲財團法人台灣自然保育基金會來函, 請求暫緩捐款,爰子公司新光銀行擬提報該公司同年11月22日(第10屆第21次) 董事會,終止執行前揭關係人捐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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