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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代重要子公司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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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賴晴風
發言人職稱: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02)7723-5000
符合條款: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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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1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 民國114年2月19日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發放股利種類為現金股利,擬定分 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90,677,600元,每股新台幣1.42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惟除息基準日前如有因辦理增資或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時,擬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按除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每股配發金額。
(2)擬由本次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股東常會通過後,另訂定除息基準日分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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