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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周報
公告本公司訴訟進行上訴因應處理程序-提存保證金申請退還經法院裁准辦理
西柏
發言人:李彩蓮
發言人職稱:財務處協理暨會計主管
發言人電話:2226-9586#219
符合條款:第2款
字級:
A+
A-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OWLinkTechnologyINC 被告: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美國加州聯邦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8:21-cv-00717-SPG-KES(428號令)
4.事實發生日:114/07/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OWLinkTechnologyINC主張本公司違反專案管理合約佣金支付條款 等爭議,並向加州橘郡地方法院提出訴訟,經本公司委託美國律師處理案件 移審至加州聯邦地方法院。
6.處理過程: 本案於加州時間112年8月28日經美國加州聯邦地方法院判決違約成立,作出 本公司須支付原告賠償金美金26,188,638元之判決。本公司委託律師團隊提 出上訴。後於114年2月28日,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對本案作出裁決,撤銷 一審法院(地方法院)對本公司的判決(包括原裁定之賠償金額),並發回 地方法院重新審理。 有關保證金各項作業時序:113年3月18日美國加州聯邦地方法院收到本公司 提存美金1500萬元保證金;114年5月31日本公司依上述美國第九巡迴法院之 上訴裁決申請退回保證金;並於114年7月16日(美國加州時間)法院批准本 公司退回美金1500萬元上訴保證金的動議。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一切正常。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針對上述法院通知,將由律師與美國法院財務部門聯繫,以執行後續退款 作業及其他必要程序。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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