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廣告...
股市周報
代子公司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G公司簽訂本公司產品PTS-302於台灣地區之授權開發合作意向書
共信-KY
發言人:林懋元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503-5282
符合條款:第10款
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4/07/1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G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不適用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持有100%之子公司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共信”), 與G公司於2025/7/16簽訂合作意向書,旨在雙方共同合作,將本公司治療肺癌 中央型氣道阻塞適應症之產品PTS-302,透過進行銜接性臨床試驗,於台灣地區 申請藥證。
(2)G公司為創立超過60年之台灣藥品及醫療器材代理商,致力於引進優良新穎的藥品 及醫療器材,目前在腫瘤治療領域已有奈米刀、微波刀等產品。
(3)台灣共信將依照里程碑收取G公司之授權金(依保密規定不予接露金額)。
(4)進行銜接性臨床試驗之費用,由雙方各負擔50%,在成功取得台灣藥證後,雙方將 合作申請健保藥價,並合作開展台灣銷售市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據協議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簽訂此合作意向書後,應在四十五天內依此合作意向書內容,重新提出正式合約, 並在雙方同意下,盡快完成正式合約之簽署。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公司未來的財務及業務方面皆有正面助益。
10.具體目的: 由於本公司於近三年提供多位恩慈病人治療,本適應症目前尚屬臨床急需產品 ,因此與G公司合作,將本公司治療肺癌中央型氣道阻塞適應症之產品PTS-302 在台灣申請藥證並推廣台灣地區市場以造福社會。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合約中部分條款涉及合作各方的商業機密,恕無法揭露。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 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網站之報價皆為延遲資訊,僅供使用者參考用不做為投資建議,本公司不對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與即時性負任何責任。
台股資料來源以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為準;美股報價由TradingView提供,使用本網站資訊服務前,請您詳閱服務條款